你好,行贿的,在被司法机关追究之前,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行贿事实的,可以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作为有效证词予以立案的。
被动行贿的,并且没有得到非法利益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侦查人员,已经取得受贿犯罪嫌疑人记录的有关行贿人行贿的证据,在结合其他间接证据的情况,行贿人拒不承认行贿事实的,也可以追究行贿人的刑事责任。
这也就是刑法里的,在有确实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的,及时犯罪嫌疑人“零口供”。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但是,如果间接证据不足以达到“事实清除,证据充分”的程度,本着“疑罪从无”的精神,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后还是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