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司法机构提起借货欠款未尝还之纠葛诉讼时,需满足以下四点基本条件方可胜诉:
首先,必须具备首要条件,即原告须为直接遭受涉案款项损失者或债权人,这便是所谓的“利益攸关”。
其次,需要确定明确的被告,也就是债务人为谁。
再次,必须提出具体且合理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以证明被告确实存在欠债行为。
最后,此纠纷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且由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立案起诉的时间,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期限。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之后,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若符合上述条件,则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立案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条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若认定符合立案条件,应当予以立案;若发现不符,应当做出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因此,对于涉及借钱不还的案件,一旦债权人准备好起诉材料并提交至人民法院,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若法院决定立案,那么债权人便可在法院的指导下进行接下来的诉讼程序。反之,若法院决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债权人有权依法提出上诉或者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总而言之,对于借钱不还的案件,一旦债权人准备好起诉材料并提交给人民法院,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