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征信黑名单一般来说不会影响你出国,去香港的话应该更没有问题。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最新的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
最高法院建立已经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所以你的征信黑名单,有没有在这个上面是一个关键点,当然你需要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才会被纳入黑名单,
请您在最国家司法官网查找您的信息,另外您也可以判断下面的几个情况,自己有没有具备,如果你有的话,那么就会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综合上面的几点,如果你没有具备的话,那么你只是一般意义上的黑名单,这样你完全可以去香港,如果你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就不能出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