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拘役,一般情况下不符合逮捕的条件,不适用逮捕。
那么,当一个酒驾的人,经过交警部门酒精检测出酒精浓度超过八十时,就涉嫌危险驾驶的刑事犯罪,此时,交警部门就要通知嫌疑人报到,可以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我们知道,刑事拘留是有期限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该条第二款还规定,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显然,危险驾驶罪一般不属于第二种情况。那么,在不需要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拘留时间只能是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