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恢复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写?希望尽快答复,工伤认定超过一个月,需要写一个恢复工伤认定的申请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8-28 山西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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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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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是不用写的,直接填写申请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如何申请恢复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空白表填写。
    全文
    8 2020-10-28 22: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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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是不用写的,直接填写申请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如何申请恢复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空白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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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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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写?希望尽快答复,工伤认定超过一个月,需要写一个恢复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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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撤销工伤认定书.想恢复工伤认定书怎么办呢?
撤销流程:申请人写出一份对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的申请书,陈述申请复议的理由,只要理由是合理充分的,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即可撤销工伤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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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行政复议人员取证采取的方式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是否有权申请调取证据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本身无权主动向申请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及个人索取证据资料。
然而,申请人以及第三方参与者均有权查阅被申请人所提交的书面回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及其相关补充材料,除非该等内容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是个人隐私等特殊保护领域,否则行政复议机构不应予以拒绝。
首先,关于行政复议庭审结果的保存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会选择申请复议,而是直接提起上诉,只有在行政层面才可能出现申请复议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并不需要进行庭审,只有法院才有资格进行庭审。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原则上应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但如果申请人提出请求或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向相关组织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同时也需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方参与者的意见。
其次,关于行政复议举证期限的问题,一般来说,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即为举证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回复,并附带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最后,关于行政复议是否必须进行听证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行政复议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但若申请人提出请求或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律工作的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对相关组织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同时也需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方参与者的意见。
只有在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三日内安排听证事宜。
行政复议是指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利益关系的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活动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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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工伤认定申请要多久有结果,工伤认定申报程序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恢复工伤认定申请要多久有结果,工伤认定申报程序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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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境外开设赌场罪从犯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确立开设赌场罪从犯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在共同犯罪中扮演次要角色的罪犯被称为从犯。
此类罪犯的特点在于他们直接参与了具体的犯罪行为,但是在整体犯罪过程中,其所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
这种情况下的从犯可能出现在犯罪团伙中,也可能出现在普通的共同犯罪案件中。
在犯罪团伙中,这类从犯通常受到首要分子或其他主犯的领导和指挥,因此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对较轻,或者犯罪情节并不严重。
而在普通的共同犯罪案件中,这类从犯虽然直接实施了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某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行为,但通常只是次要的实行行为,也就是说,他们无法独立、直接地引发犯罪后果。
其次,在共同犯罪中起到辅助作用的罪犯同样被视为从犯。
这类罪犯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具体的犯罪行为中,而是为共同犯罪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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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情形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将会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产生影响,这时便需要实行行政复议中止措施:
首先是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已经去世,但是他的近亲属们还没有确定好是否要参与到行政复议过程中来;
其次是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发挥正常的参与行政复议的能力,并且他们也还未决定由谁作为法定代理人来代替他们参与行政复议;
再者就是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解散,但还没有确定好哪些人将承担起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如果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布失踪的话,也会导致行政复议中止;
最后,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与到行政复议过程中来,同样需要实施行政复议中止。
同时,如果案件涉及到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需要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者确认,那么也需要中止行政复议;
另外,如果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又尚未审结,那么也需要中止行政复议;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特殊情况,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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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认定书复议希望大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责任认定书复议希望大吗,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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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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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工伤认定如何恢复,是否有时间期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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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被忽悠签了认购书能退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被欺骗签订了认购书后,定金能否退还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若在签订认购书的过程中,因受到卖方欺诈而签署的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下所交纳的定金是完全有可能退还的;
其次,在通常情况下,已经签订了认购书的定金是无法退还的,
然而,如果卖方在认购书合约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将已认购的房产转售给了其他人,从而导致最终未能顺利完成签约手续,那么这就属于卖方的违约行为,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在此种情形下,定金是可以得到双倍退还的;
再者,如果买方严格遵守了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并切实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定金是可以退还的,或者也可以选择用定金来抵扣相应的购房款;
最后,如果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签约现场,那么这便构成了买方的违约行为,此时定金将不会予以退还。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决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金额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但同时,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并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均视为对原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七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猝死司机被认定工伤公司应该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公司雇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幸辞世时,公司或者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其近亲的民事赔偿责任,并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
如果员工因公殉职,那么他的直属亲人便有权依照下列方式,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相应的丧葬补助金、抚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
首先,丧葬补助金应为该地区上一年度所有员工平均月薪的六倍;
其次,抚养亲属抚恤金将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因工去世的员工生前所供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们。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配偶每月可获得40%的抚恤金,其他亲属则每人每月可获得30%的抚恤金,而对于那些年迈孤独的老人或者失去父母的孩子来说,他们每月的抚恤金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
但是,所有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员工生前的工资水平。
至于抚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则需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制定;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应为该地区上一年度所有员工平均月薪的四十八到六十倍之间。
具体的金额标准将由该地区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确定,并上报给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人民政府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侵犯公平交易权认定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规之规定,作为商业主体的经营者在经营运作的过程中,实际上享有拒绝向顾客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权益。
在此类经营活动中,买卖双方需秉持自愿、平等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行推销或强制购买行为的出现。
关于平等交易的具体行使方式,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经营者对于优质、合理价格以及精准计量等公平交易条件享有充分的决策权。
其中,质量标准指的是商品或服务的品质高低,它能反映出该商品或服务所具有的实际使用价值。
而质量保障则意味着商品或服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若无明确标准,也须遵循社会大众所共同认可的准则。
至于价格问题,价格是体现商品或服务价值的货币衡量指标,它反映出市场中的等价交换原则,即品质与价格相匹配,商品价值与其售价相符。
对于有国家定价的商品或服务,必须严格按照既定价格执行;
对于国家未予定价的商品或服务,则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值规律合理协商确定。
最后,计量是否精确,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因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往往需要通过计量器具来进行确认,交易双方则根据计量器具的显示数值进行结算。
因此,商品或服务的计量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其次,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此类行为的显著特点在于违背消费者的个人意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餐饮业者强行邀请顾客用餐,书店在出售热门书籍时强制读者同时购买滞销书籍,尤其是一些公共事业单位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限制消费者只能购买其指定的商品。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种强制交易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们的自主选择权,更是对其平等交易权的严重侵害,因此消费者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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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恢复 工伤认定书公司不签字怎么办?
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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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槽钢层会写在合同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槽钢层是否应被明确写入购房合同时,存在不同观点。
以下是对相关定义的简单解释:
(1)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在合同中不会看到对设备层与槽钢层的详细描述;
(2)然而,考虑到加强住宅建设的整体质量控制及预防可能出现的争议,有必要将其纳入合同文本;
(3)最后,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如有必要,可在合同条款中添加相应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情形:
1、若用人单位采用欺骗、威胁或乘人之危等不正当手段,致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则该劳动合同视为无效;
2、若用人单位通过合同条款免除了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则该劳动合同亦属无效;
3、若劳动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同样会导致其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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