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阁女,我在娘家的地一直是我在耕种;我的户口也没迁。后来婆家分地的时候我也分到了一块地;但因为发放土地证的时候我还没嫁过来,所以土地证上也没我的姓名。我想问:该怎样确定我的土地承包权?社区询问小组人员解答:法律限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牵涉乡村土地承包纷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能够依照法律限定的民主议定流程,决定在本集体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赔偿费,征地赔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分额的,应予支持”,《乡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寓居地未获到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要回其原承包地”,能够明显看出,只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资格,就有权分得隶属自己的承包土地,并得到由此发生的征地赔偿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