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另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请延期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3、一般情况下,如果存在实际困难,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的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则可以不罚款;但是,如未能达到延迟申报的条件而不予获批的,则应诚恳向税务机关说明,争取得到认可,那么,只要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期限内补申报,一般只需计缴滞纳金,无需受罚;
4、但是,如未能获取税务机关认可延迟的,那么税务机关将按照征管法进行处罚,而处罚力度各地或不尽一致,难以判定处罚具体数额;
5、建议抓紧完成相应申报事项(这是最主要的),同时与税务机关密切沟通,争取最大限度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