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在您二老过世后,遗有的夫妻共有的房子属于遗产的范围,房子拆迁而获得的作价补偿款,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属于遗产的范围,您的子女可以当遗产继承。而拆迁补助费是对房屋居住人的奖励和补助,因此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所以拆迁补助费不能当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