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从拘留到法院审判,大约需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三十天,期间报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审查时间为七天。
如果批准逮捕,案卷返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最长时间为二个月,期间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时间为一个月,最多不能超过一个半月。
如果证据不足,案件在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间为一个月,一去一回二个月,可以退侦二次,这样加起来,最多可以延长四个月。
期间,检察院移送法院审判,法院审查时间为一个月,最多不能眼过一个半月,期限内法院应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