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违法乱纪,可以向公-安督查投诉。《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