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区别取决于是否是“重大”的犯罪、案件、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而这4个“重大”的标准是什么呢?标准有两个:其一是在省级以上范围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二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以上的案犯、案件等。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根据犯罪行为的事实、情节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案件已经判决的,以实际判处的刑罚为准。但是,根据犯罪行为的事实、情节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因被判刑人有法定情节经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后判处有期徒刑的,应当认定为重大立功。
二者区别的意义在于宽大的幅度不同。
①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关键是在同时具备自首情节的情况下,宽大力度的差别更为明显。
②如果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自首又有一般立功表现的,按法律还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宽大的力度有天壤之别。所以说,是不是重大立功,在这一点上也就是在能不能适用这个规定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要注意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