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遇到罚金、违约金、罚款、滞纳金应对发生的业务进行详细判断,不能一律对待.具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行政性罚款,不可税前扣除,其大多依据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 第二类是经营性罚款,可税前扣除,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惩罚,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罚款性质不同,税前扣除规定也不同.
第三类是滞纳金,税前扣除原则:仅规定”税收滞纳金”的滞纳金不可以税前
扣除,其他税收滞纳金按照以下原则:产生的滞纳金”费用”可税前扣除,则其滞纳金可税前扣除;产生的滞纳金”费用”不可税前扣除,则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
1.因以前月份少申报税款,向税务机关缴纳罚款及滞纳金,属于税收行政性罚
款和税收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
2.公司因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被主管税务机关处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
3.因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被工商部门处罚款,属于税收行政性罚款和税收滞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