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环保行政管理机关也就是你们当地的环保部门针对当事人的环境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如果环境违法事实存在、处罚理由合理、依据和决定合法,不可能不罚。再说了,谁污染谁治理,天经地义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如果你确实对处罚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