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均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如腾讯众创空间在股权转让行为中,原股东是转让方,新股东是受让方,而公司则是 标的企业,被转让的股权为标的物,公司和股东是完全不同的主体,不能 混淆。同样,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公司依旧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其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 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以本案为例,煤气费和相应的滞 纳金是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自己承担,而不是股东承担,股东的变化 也不影响公司的存在和债务债权的承担,因此,由公司向外支付煤气费和 相应滞纳金。同时,另一方面,基于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转让方自愿承 担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巳经形成的潜在债务,那么转让方就必须按照合同 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前巳经发生的煤气费和滞纳金。法院的判决认定得相 当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