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则,假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押,除他本人有权提出请求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改变拘押的强制办法,改为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能够在刑事诉讼的任何一个阶段提出取保候审请求。哪个机关决议拘留或者赞同、决议拘捕,就应当向哪个机关提出。在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请求时,应当提供状况,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宜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理由。这样,便于司法机关在考虑或者决议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取保候审办法时,根据其各方面的状况归纳评判,作出决议。
当然,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请求取保候审的权力,并不意味着请求一经提出,司法机关就必须赞同其取保候审。是否赞同取保候审应当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子的具体状况作出决议。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司法机关应当在必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请求取保候审,决议原拘押强制办法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赞同的答复。赞同取保候审的,依法处理取保候审手续;不赞同取保候审的,应当奉告请求人,并说明不赞同的理由。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守这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