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交通肇事罪没能力赔偿这一问题,我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
第三项对第133条中“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作了限制性解释,即“造成公私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以上的”,对于将“无能力赔偿”作为本罪构成的一个要素及是否合理和必要,引起了众多学者的争论,绝大多数人主张消除该限制要素的规定,但也有少数对此规定持肯定和褒扬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