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是否构成偷税罪,应从二个方面来考量: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二个条件缺一不可。所以,如果偷税金额几百万元,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则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偷税数额虽达到几百万元,但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的,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公司构成单位犯罪的,则应按上述规定对公司判处相应金额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