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诘,依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教师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照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