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的理解,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
说实话,看楼主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对一楼“卟咚就问”的回答实在不敢恭维。
首先,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那不叫“检察院会把卷宗退还给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你要搞清楚什么叫做逮捕和批准逮捕,体现了什么样的法律含义。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具有逮捕必要,应当采取逮捕这种强制措施。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这期间叫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哪是什么补充侦查啊。当然,检察院一般在批捕的同时会开一些补证的内容让公安机关调查。此外,除非这个案件有够简单,实务中不会这么快的(三个月)
你看看法条。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一般来说检察院都会把这最长的45天用完的)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