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的一种,取保候审期间并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被取保候审的人根据犯罪的事实情况依然可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取保候审之后办案机关还是会传讯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做取保候审传讯笔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