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误工费计算方式应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工资损失确定。依据事故造成的伤害,治疗至伤残鉴定有了结论期间的误工损失称误工费,依据受伤害前的收入水平计算。 强调一点;住院期间由亲友提供护理的护理费参照护理人的收入水平,依照误工费的计算方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另外只要能够证明被诊断的伤情为交通事故直接导致,就有权向责任方索取相关损失费用的赔偿。对方保险公司是在找借口推脱责任,如果协商不果,凭伤情诊断报告和相关损失医疗费用证明,误工证明,收入证明和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
还可以先和理赔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直接起诉,要求赔偿休养期间的病假误工费。因为这是由于该事故造成的损失,按照四六开,其也应当承担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