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尚未终结,尚处在侦查阶段的刑事案件视其案件性质为案情必须保密。
羁押是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羁押期间,被羁押人员只能由律师探望。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至法院判决前,为防止串供,不能会见亲属,但依法可以会见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