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换仓,是正常的工作程序。进入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况时会换仓:
1、新入狱的先在“过渡仓”羁押,让犯罪嫌疑人在此仓先熟悉监规和环境,一般在2周后换仓,因此“过渡仓”除号头外,其他犯罪嫌疑人在过渡期满后都要换出至固定的羁押牢号内。
2、若发现同一仓号内犯罪嫌疑人之涉案案情是关联的,其中必定有人要换仓,以防串供。
3、若发现同一仓号的羁押人互相斗殴且情节不严重时,为防止再度发生,其中关联人也会仓。
4、仓号内的羁押人严重违反“监规”,会被严管,换至禁闭类的牢仓。
5、为便于查余案、漏案,犯罪嫌疑人会被换到熟悉案情的管教干部所管辖的仓号。
6、犯罪嫌疑人有检举他人犯罪行为,为保护检举人,会换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