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未侦破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种是嫌疑人在逃,第二种是没有直接证据。
第一类一般是已掌握相应证据,并且已形成证据链,剩下的就是让嫌疑人归案,可以通过协查通报或通缉令之类的文件来加快结案。
第二类当中还分两种,第一种是证据不足,不能对嫌疑人进行强制措施。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继续侦查来取得线索。
第二种就是根本就找不到线索来形成证据、乃至组成证据链(这里包含已使用技侦手段和对嫌疑人的监控),这样只能把案件挂起来,至于破案就更是遥遥无期了。
至于对受害者的赔偿,第一类好解决,第二类中的第一种也比较好处理。只要嫌疑人归案或有充分证据指向嫌疑人,那么对结案后的赔偿是大有帮助的。
但第二类的中的第二种非常难处理,因为没有直接证据来指向嫌疑人,所以案件无法结案,那么赔偿一项基本是不太可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