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是不包括孕妇的,它主要包含的人群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弱势群体的三个基本特征:第
一,弱势群体的成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既可能是客观的或自然的,如社会的制度安排,生理特征上的健康状况低下,先天或后天残疾等;也有可能是主观的或人为的,如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第
二,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益上所面临的共同困境。“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画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第
三,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也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主要是表现在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较低。公民只要具备下面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还有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
1、残疾/未成年人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老年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55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减交、缓交、免交,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3、可能判死刑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4、外国人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呢?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
1、辖区居民可先向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后,再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和指派;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法律援助是国家专项拨款的一项公益事业,目的是帮助经济困难的人群解决法律问题。然而,当受援人因援助案件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的时候,应当向法律机构支付服务费用。这样一来,更多的人可以得到及时专业的帮助,建设更好的法制环境。而对委托人来说,法律援助虽然是免费的法律服务,但是他们最希望得到的是律师能提供跟付费无异的服务,因此法援律师的办案能力和责任心是同等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