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编曲不单独拥有著作权。编曲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要看它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说编曲应该是配器,是机械劳动,并不具有独创性。如果编曲将内容都进行了大幅改动,融入了很多新的元素,以至于形成一种新的创作,那就是一种改编,类似于把小说改成剧本,形成整首歌曲新的版权,这种情况下,别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就有可能侵权了。当然,前提是编曲本身,应当先经过原作者的同意,与编曲相关的侵权纠纷大多与录音录像著作权有关。通俗地说,侵权的核心是音源,如果节目制作方是包括编曲在内的整个歌曲的录音录像制作者,那么他是邻接权人,拥有该录音录像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旦其他媒介平台在网络平台上传播该音源,这个平台就侵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