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书的种类有很多,在司法实践中,借款合同担保一般分为两种:人保和物保。
人保担保法中称之为保证,是以个人信用作为担保,如果债务人不能及时还款的,那么保证人需要履行借款合同项下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一般保证人有一个先诉抗辩权,也就是债权人在实现债权时,必须先诉债务人,债务人在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人,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所以人保的担保书,需要明确保证人的信息、明确保证类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限以及担保债务的范围。
而物保在借款合同中,基本抵押居多,按揭贷款买房、买车,就是最典型的抵押担保合同。这个合同由银行起草并提供范本。除了抵押之外,还有股权质押、股票质押、财产留置以及最常见的定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