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关于业务员相关的问题。她的行为是代表公司的,是职务行为,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应该告公司而不是业务员;这里的她不是民诉规定的适格主体,也就是说你告错对象了,所以法院不受理;另外,你们俩的避税行为当然是不法的,但她也不至于构成犯罪 ;
第
二,关于你案子的分析。从你案情来看,根本原因在于避税的行为导致收租基数不一致。建议解决的方法是,请求法院确认避税的合同条款无效,确认交税的基数为150万;提交业务员的条子作为证据;另外提交刷卡回单证明当年支付150万的房款;把这个主要问题证明清楚,以后就可以正常收租了!当然,我只是大方向给你指路,具体的,可以找当地律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