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工商局、卫计委等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首先必须明确一点:你手术前签订的合同里有没有同意允许医院公布你的照片,如果你自己签订了合同,而合同里有这一项,就代表你同意了,那医院就不算是侵权。第二个问题也就是你的问题:如果合同里没有,但是他们把你的照片拿出来做宣传或者发布的话,那就是明显的侵权。公民有肖像权的,这一点中国的法律还是很明确的。那你就可以带着你的合同和动手术的发票,到法院起诉他们。但是你必须要保留有发票。资料刊用:就是如果再有人来做这方面的手术,医院就可以拿出你的资料来让别人看,你的算是一种案例,让别人更容易相信这个整形是可行的,给整形医院增加筹码。协议上就写着学术交流和资料刊用,如果他们把我的照片发布到网上,算是侵犯我的隐私吗?这个你要具体的问医生不过既然合同上写了,你也同意了,估计这个医院走的是擦边球,即使你起诉的话,他们也会拿合同上的你同意学术交流和资料刊用,他们说这个就是学术交流,你也没办法。不过你可以看发到网上的照片下面备注是什么?如果是他们医院的宣传的话,那你可以警告他们,让他们取消。他们如果不取消的话你就可以拿这个去起诉他们因为这个不属于交流了,而是宣传额。我晕那,宣传我估计是不会了。因为照的很难看。我还有个问题啊,最后一个哈~那如果他们把我的照片上发布到网上给大家看,就是让大家看我术前什么样,我可不可以让他们把我的照片撤销呢?这个就要看医院所谓的“学术交流和资料刊用”是不是也包括在网上发布你的照片了。如果他们医院硬要说把照片发到网上也是“学术交流和资料刊用”的话,那估计你就只能跟他们协商了,因为协议里你签字同意了,所以他们掌握了主动权,你只能找他们商量。但是如果他们医院说这个不是,只是暂时性的把照片发到网上的话,那你就可以要求他们把你的照片下了。并且可以要求他们马上就下,如果不下的话,你就可以起诉他们。这个事情是涉及到侵权的,所以他们医院也不会随便的乱搞的,你可以找到医院的负责人,跟他们谈下这个事情,无论是不是资料刊用,你都可以跟他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