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可以参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话,可以直接以贪污罪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于2012年10月1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