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伤情严重性,一般三至六个月。交通事故的,涉及赔偿项目比较多,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车损、财产损失。如果伤情较严重,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每一项赔偿的标准不一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计算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处理的。我们经常代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如果愿意,我们可以协助处理的。
申请人:曹某某,男, 住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田某某的《道路交通意外伤残评定书》评定依据和结论明显错误,请求法院委托法定判定组织再次判定。 事实和借口: 田某某的的《道路交通意外伤残评定书》缺乏判定依据;判定结论不符合法律限定,结果明显错误,依法应当再次判定。 一、《道路交通意外伤残评定书》缺乏判定依据:
1、
2、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限定》下列限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判定部门作出的判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判定,提议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判定组织或者判定人员不具有相关的判定资格的;
(二)判定流程严重违法的;
(三)判定结论明显依据不够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判定结论,能够通过增加判定、再次质证或者增加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再次判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判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再次判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判定人出具的判定书,应当审查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判定的内容;
(二)委托判定的手续;
(三)判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判定经过的说明;
(五)明确的判定结论;
(六)对判定人判定资格的说明;
(七)判定人员及判定组织签名盖章。 田某某的的《道路交通意外伤残评定书》存在判定结论明显依据不够的,有缺陷的等问题和错误。请求贵院委托法定判定组织再次判定。 请法院准许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裁判,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子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