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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侦查、强制措施、逮捕,这些程序都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您可以通过的搜索引擎查询该法律文件的全文,学习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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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案侦查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的“第一章立案”、“第二章侦查”中。其中,“立案”规定在第107条至第112条;“侦查”规定在第113条至第166条。由于相关法律条文过多,不便粘贴复制,请您自己通过的搜索引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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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逮捕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编总则”的“第六章强制措施”中。具体指第78条至第98条。由于相关法律条文过多,不便粘贴复制,请您自己通过的搜索引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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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前述法律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公安机关提出,并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而,可以说,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必然会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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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上,我的答复是: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必然会被逮捕,但是可能性是很大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