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相邻关系纠纷;
2,邻居将公摊面积占为己有,如果造成你的生活不便,对你造成了侵害;
3,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4,所以,作为隔壁的业主,应当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争取处理相邻关系,现在私自将公摊面积占为己有,显然侵犯了你的相邻权;
5,同时,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6,可见,邻居的行为也是侵害了包括你在内的其他业主的权利。
7,你有权要求隔壁业主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如果造成损失的,要求赔偿损失。
8,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