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没事儿,根据合同法里边第114::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请看第二款。你可以基于第二款要求法院,减少。整个过程下来,你就要咬定没给对方造成损失,约定的违约金太高。还有搬出这一条第二款就差不多了。还可以提到说这一约定 显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