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职业,私家侦探还未被我国政府所认可,私人侦探揭秘在我国并不合法。1993年,公安部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明令禁止的业务包括:受理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等。2002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将原来的42类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扩大为45类,其中新增的允许注册类别包括提供私人保镖、侦探公司和寻人调查等安全服务。然而允许注册并不意味着中国私家侦探禁令已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等于可以从事商标涵盖的经营活动,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限制在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之内,目前企业登记还没有涉及到侦探类的范围。尽管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但近几年来,各类冠以事务调查中心、事务调查所名称的公司越来越多。公众事务调查机构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其中包括寻人、情感忠诚调查、子女行为监护、追讨大额债务、行踪调查、信用调查、知识产权调查,以及打假维权、经济情报调查等等。据2003年中国商务调查杭州峰会组委会主任徐敏介绍,在全国,这样的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约有1000家,从业人员达几万人。此次会议的承办单位--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就专门设立了一个非法人的机构,即公众事务调查中心。该律师事务所常务主任常建军介绍说,公众事务调查中心承担的正是该律师事务所收集证据和调查公众事务的功能。公众事务调查并不等于私家侦探,中国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家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