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TEL:
双方同意针对 一书(以下简称作品)进行下列各项合作事宜:
一、授权内容及授权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得以符合本合约书各项条约内容方式,代理联系出版上述作品在中国范围内之繁体、简体字版本,全权负责与该书出版、印刷、销售等有关事务。
2、 涉及到由乙方联系的繁体字版的版权贸易、转载和改编,其收益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3、甲方保证拥有上述作品的著作权,保证上述作品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
的内容,如因上述作品的出版侵犯了他人权利,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二、保留未予授权之权利范围:
一切未在本合约书内明文授予乙方之权利皆归于甲方所有。
三、权利之让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出版的角度,透过法律程序将本合约书及其所规范之全部或部分权利让渡予出版社等第三者,以取得合法的出版资格。
四、版税税率与预付版税:
乙方应于签约时支付甲方 的预付版税,此一款项专有以折抵版税,如果图书项目未能出版,乙方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可要求甲方予以退还。
乙方亦须就其所印制之每一作品根据图书定价的 计算版税税率支付甲方版税,超过2万册按图书定价的 的税率计算。
版税之结算应完全以图书之定价为计算依据,用以宣传、赠予或瑕疵品之作品不须支付版税,但此种用途之作品数量不得超过乙方全部作品销售量的百分之一。
五、版税结算:
1: 乙方保证初版最低印量为 册。
2: 乙方应于每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有关印量、销量的统计表,
并于后续之30天内支付版税。若乙方未能及时支付,则按总应付额的1%支付甲
方违约金。
六、法定税赋:
乙方有义务自行负担一切地区性税赋及相关支出,此笔支出不得从应支付予甲方之版税中予以扣除。
编辑和修改
乙方可根据市场的需要和行文习惯对书名、用词和语句的表达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并
将修改部分交由作者审定,修订书内容不能改变原书意思和结构。
七、出版期限:
乙方应于自本合约书生效日起之一年内将作品出版上市,且初版量不得少于 本。若乙方未能达成上述要求,而本合约书中所规范之一切权利亦自动回归于甲方名下。甲方同时仍保有对一切损失之追偿权。
八、免费赠书:
乙方应于作品初版上市时提供甲方 本免费赠书。若有需要,甲方亦可以最佳优惠折扣向乙方购买更多的作品。
九、作品绝版:
如果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市场上对作品的需求已经消失(通知情况必须与事实相符)或乙方在接获甲方之书面提醒通知后六个月内仍未出版发行作品并任其绝版,甲方得以书面通知乙方中止本合约。若乙方保有之作品库存相当或不及于一百本,则亦按照本项条文办理。
十、合约期限:
本合约自签字后立即生效。但起讫日期从初版日(以初版版权页为准)起五年,期满前
三个月如仍未书面通知对方不续约,则自动续约,每次一年为限。
十
一、合约之完整性:
甲方双方同意先前有关作品授权出版之一切协议皆以此份合约书内容为准。若无甲乙双方之签名并以书面行之,任何针对本合约书内容所进行之更动或修正皆属无效。
本份合约由甲乙双方之全权授权代表签字同意后于上述日期开始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