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会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196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情形中有一款“恶意透支的”前置条件,只有在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恶意透支”时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你所要做的就是向银行或者检察机关证明你不是“恶意的”,而确实是因为生意失败暂时无力偿还这一大笔欠款。那么,如何证明你不是恶意透支行为呢?其实你只要做一件事就可以了。若有大额欠款无力偿还,请拨打发卡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的电话转人工坐席,你必须记得将你与客服人员之间的对话录音并作为证据保存,你告诉客服人员,因为生意失败,现在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所有欠款,你要求银行将你的欠款“停息挂账”并与银行按照《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签订个性化还款协议,而且是分5年共60期还款。客服人员没有权限答应你的要求,但是你一定要这样说,而且要求TA将你的电话录音(一般都会有录音)并将你的要求在电脑后台记录上传到相关部门。做完这一些流程,那么你就可以等着银行方面通知你来签订个性化还款协议了。你这样做的好处是,先是将信用卡欠款“紧急止血”,不要再产生新的各项费用,比如利息、违约金等每天都会新增的一些“蚂蟥”费用;另外你所做的这一切就是在向银行及有关部门证明你并不是“恶意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是银监会在2010年7月颁发的法规,其中第70条明文规定,如果你确实无力一次性还清大额欠款,那么你可以分5年60期慢慢还清欠款。不过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不需要因为逾期给自己的征信抹黑;即使银行与你签订了个性化还款协议,也要按照自己的承诺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