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先签订合同后就注消企业,合同应有效,可要求公司的继受主体承担之前的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在签订之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由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特殊约定的除外。公司现在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
合同的权利义务的承担:
1.公司实体灭失后,若有公司的继受主体,由其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无相关继受主体,公司所承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