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育一孩或者二孩之前都要先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备案登记,然后办理生育服务证。
如果没有这个证件的话,很多大医院都不会收产妇,或者是办不了出生证明。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首先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 ( 居 ) 委会领取并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所需材料: 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全家户口簿、女方近期妇检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
计生部门审批 双方所在单位将申请生育夫妻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十日,无异议后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然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 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由男方所在单位报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
县计生局受理后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 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申请审批表》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 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