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人担保被起诉成黑户怎么取消担保人解除黑名单必须是,被担保人偿还所欠债务,然后过五年后就会消除影响。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二、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的情形根据《担保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