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素材、作品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
甲方: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是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视频素材、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组织机构,负责向视频素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视频素材、作品的著作权人;
二、乙方是提供视频制作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现为 机构(电视台、出版社、互联网等)提供商业视频作品,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视频素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自身业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视频素材、作品用于为 机构(电视台、出版社、互联网等)制作提供商业视频成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解释
1.视频素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视频素材或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视频素材或作品;
(3)商业机构(电视台、出版社、互联网、手机或其它组织机构)授权甲方
管理的视频素材或作品。
2.乙方使用视频素材或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媒体传播平台(电视台、出版社、互联网、手机或其它媒介平台),以向用户提供视频内容的方式使用上述视频素材或作品。
3.视频素材、作品的著作权和产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视频素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和产权。
4.视频素材、作品的许可使用清单,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说明计划如何使用甲方许可其使用的视频素材和作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许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