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品外观设计在性质上介于作品与发明之间,因此世界各国便采用了自专利法至著作权法等在内的各种各样的法律模式来保护它。
关于我国对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适用双重保护,理论界有所争论。实用艺术作品一般被认为可以同时受外观设计专利级著作权的保护。
实用艺术作品是指具有实用性、艺术性并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智力创作成果。实用艺术作品应当具有实用性、艺术性、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我国著作权法没有明文规定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但《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规定了对外国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因为实用艺术作品包括外观设计,根据上述规定,外观设计同时受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双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