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没有标准规定的。大、中、小型公司的区分标准是其销售资产、从业人员等。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扩展资料:
中国家统计局2003年5月22日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大型工业企业的划分标准为:同时满足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国际常用以下5个指标来衡量:创业的核心技术;规模经济,也就是成本优势;对供应链的管理能力;品牌价值;资源垄断。
企业注册时名称登记的基本条件:
1、企业名称应由以下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2、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3、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
4、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