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意思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在租房合同未到期之前,房东对出租房的转让或买卖,都不会影响租客与房东的租赁关系。如果房东在租房合同期内将房子卖出去,租房合同仍然有效,租客可继续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