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给你以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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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们是开公司,那不叫合伙,那叫共同发起设立公司。 我国对合伙企业、公司有严格的规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是自然人之间的合作形式,每个合伙人之间要拿自家的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合伙企业亏了,合伙人要对企业的债务全赔,即便合伙企业的财产赔光了还没有赔完,用合伙人的财产接着赔。 公司不一样,公司是法人。公司每个股东以出资为限额。假如公司亏了,公司即便配光了还有欠债,那跟你个人也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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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公司,对法定代表人没有太多要求。注意不是没有要求。一般来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职业经理人。看你公司的章程自己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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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盈利,分配利润不是必须的,这期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又不一样。举个例子:格力电器的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把股东骂了一番:我每年都给你分红,你看哪家上市公司能做到? 对有限责任公司来讲,章程里面如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按约定。章程没有规定的,视为按出资比例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