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07年9月19日签订的《预售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或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
双方在《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被上诉人若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90天后,上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被上诉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于2007年10月19日之前支付剩余房款135万元,并已逾期超过90天,故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已经成就,上诉人享有合同约定的解除权利,而非《合同法》中所规定的法定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