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如下:
一、质押双方持下列材料到托管部: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4.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9.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10.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二、管部收取手续费。
三、办理质押冻结。
四、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
解除质押登记的手续:
1.把该项目的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一份。
2.带同已经填写好的《公章审批表》,盖公司公章。
3.带齐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手续。
4.在通知的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