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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人在公司成立之前的协议非常重要,一般要约定大家各出多少钱,还要约定退出机制。这份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怎么约定的,就怎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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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是有限公司,合伙人就是公司的股东,退出时就要按工商登记的股东份额拆分,做股权转让,合伙人出资做为注册资金、或者平时运营的出资放进了公司,退出时就要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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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了拆分股份外,还要清算公司的盈利,如果公司赚钱了,尚未分配的利润就要按股份的份额扣完税后分红。如果亏损了,则没有利润可分,而且亏损的部分要按股份比例扣除,公司的债务也要分摊或转让。这是一个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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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这里面还牵涉到一个“技术入股”的问题,某个合伙人是以技术或资源入股,没有实际出资,那么退出时如何清算?原则是,按照入股时的协议进行退出,同时不影响合伙人对于公司利润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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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果合伙人自带了团队、设备、业务等加入公司,退出时这些东西如何拆分,也需要看协议是如何规定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要以协议和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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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退出时要核算、补缴所有的相关个税,不仅股份要分割,公司的应缴税款也要分割,全部算清楚,不能留下尾巴。
注意事项:公司章程和合伙人协议是基础。公司章程和合伙人协议没有规定到的,以工商和法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