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值年利率年数息金息金用的2.25%所以息金应该是3.
487552.25%31(年数)3,4875中国人民银行1990年颁布的《乡村信用社管理暂行限定》中限定,乡村信用社的税后利润应坚决以下分配原则:股息加红利不得超出股金额的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12月17日公布的《关于乡村信用社200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限定,按社员股金分配的股息、红利,其合计数最高不得超出股现值金额的15%;对1993年以后入股的社员,只返利不保息。上世纪50年代,我国的乡村信用社是在当时的历史要求下,由农民根据自愿原则“投资入股”建立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根据《民法通则》中“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无限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限定,由社员“投资入股”建立的原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乡村信用社是在当时特定历史要求下形成的,其民事做法应适用当时的国家政策。因此,股金、红利的发放应根据有关国家政策进行,即自“投资入股”之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按每年股息、红利的合计数不得超出股现值金额的20%计付;自2003年1月1日起,按股息、红利合计数最高不得超出股现值金额的15%计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