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关其他业务部门查获移交的以下案件,缉私行政执法机构应当立案调查,但缉私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案件涉嫌走私并已达到涉嫌走私犯罪的数量或偷逃税款标准的,无须行政立案,直接移交缉私部门刑事侦查机构查办:
旅检渠道查获的个人违法运输、携带物品进出境,经查当事人属公历年度内首次出入境且无走私主观故意的旅客,违法运输、携带物品价值人民币2万元以上的;
个人违法运输、携带物品进出境,属正常出入境的旅客,违法运输、携带物品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
个人违法运输、携带物品进出境,经查当事人属短期内多次往返。